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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日语分会
历史沿革:
  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(日语分会)隶属于(全国)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。本届理事会成立于2000年。

机 构:
  会长 成同社 教授(中国人民大学)
  副会长 徐敏民 教授(华东师范大学)
  王铁桥 教授(洛阳外国语学院)
  常务理事 赵 刚 教授(西安交通大学)
  孟 瑾 教授(吉林大学)
  刘旭宝 教授(西南交通大学)
  秘书长 祝大鸣 (高等教育出版社)

活 动:
2001年8月
  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“中国日语教育的世纪回顾与展望”
  承办单位: 华东师范大学
  出版了论文集 上海三联书店
2003年12月
  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“信息时代的日语教育与研究”
  承办单位: 河南师范大学
  出版了论文集 香港教育出版社
2005年8月
  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“多样化的日语教育”
  承办单位: 西安交通大学
  出版了论文集 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

高等学校大学日语教学研究会章程
第一条 会名
  高等学校大学日语教学研究会
第二条 研究会性质
  本研究会是高等学校外语教学研究群众性学术团体,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的指导下开展学术活动。
第三条 研究会宗旨
  团结高等院校中主要从事大学日语教学的教育工作者,开展学术交流活动,进行教学研究,积极协助教育部促进全国大学日语教学水平的提高。
第四条 学术活动
  1、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。研讨会由各省分会轮流主办。
  2、不定期地举办专题性学术研讨会。
  3、组织与大学日语教学有关的科学研究活动。
  4、积极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。
  5、出版会刊,建立网站。
第五条 会员
  凡在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从事大学日语教学与研究的有关人员,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,按期交纳会费,均可成为本会会员。
1、入会
  本会接纳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。团体入会可以是设有大学日语课的院系,也可以是个人会员。团体会员一般直接向常务理事会提出申请,个人会员需经两名二人介绍,由常务理事会批准。
2、会员的权利与义务
  a 按期交纳会费。
  b 在本会范围内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  c 获得本会赠阅的会刊和其他学术资料。
  d 以个人会员身份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,在出版物上发表署名文章。
  e 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。
3、退会
  会员不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可自由退会。会员不按期交纳会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。
第六条 学会领导机构
1、理事及理事会
  理事由所在单位或会员推荐,在理事会换届会上选举产生,任期一般为4年。补选或增选理事由常务理事会批准。理事会为本会最高权利机构,原则上每二年召开一次会议。
2、常务理事及常务理事会
 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。常务理事会是学会的领导机构,处理学会的日长工作。原则上每年召集一次。
3、会长、副会长
  研究会设会长一名,副会长若干名。会长、副会长均从常务理事中产生。会长主持常务理事会工作。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学会工作。会长、副会长任期四年,连任不超过二届。
4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
  研究会设秘书长一名,副秘书长若干名。秘书长、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,由常务理事会任命。
第七条 经费来源
  1、会费
  2、单位或社会团体赞助
  3、个人捐助
第八条 会址
  本会会址设在会长单位
第九条 其他
  如修改本章程,需由常务理事会提出议案,经理事会通过。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常务理事会。
主办单位:《日语研究》编辑部
赞助单位:卡西欧(上海)贸易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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